1.警示符号
自动包装机械技术要求中,电气元件的箱柜、壁龛和任何地方,当从柜、壁等的外部不能辨别其中是否装有电气元件时,要在其门或盖扳上装有黑边、黄底、黑色闪电符号的三角形标记。
2.控制装置的标志
控制装置要在其门或盖板装上数据铭牌,如:制造厂名称或其商标;电源额定电压、相数和频率;整机耗电总容量或满载电流总和;总电源短路保护器件的断流能力或熔断器的额定电流;设备的防护等级;设备的编号。
3.器件的标志
自动包装机械技术要求中,电气器件,至少须具有下列标志:制造厂的名称或商标;器件的型号或索引号;工作电压性质和数值(可在器件或操作线图上标出)。当器件太小,难以在其上作标记时,可作例外,但应把必要的数据标在电气设备清单上。
自动包装机械技术要求中,电气设备中每一个元、器件,要有与原理图上一致的项目代号。该代号要用时久的方法标注在元、器件的附近(优先)或其上本体。
自动包装机械技术要求的所有的接线端子、电和导线都要有耐久的、与原理图上相应接点一致的线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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